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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个体户注销要登报公示?可以不公示吗?
来源: | 作者:金泽沐华财税 | 发布时间: 974天前 | 873 次浏览 | 分享到:
个体工商户只要填写注销申请表格,签署承诺书,然后清算工资、债务、税款,即可完成注销登记。

企业注销需要登报公示45天,那么如果是个体户注销也要登报公示?可以不公示吗?答案是:不需要。按照现行规定,个体户如要办理营业执照注销,可不必再登报公告。个体工商户只要填写注销申请表格,签署承诺书,然后清算工资、债务、税款,即可完成注销登记。但是有些老板会问:如果营业执照丢了,需要登报公示吗?答案是:也是不需要的。

以前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,需要提供《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》。除与企业签定的债权债务外,税金和员工工资均已结清,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,营业执照正本,复制件除外,税务部门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证明。如营业执照遗失,需登报挂失。

但改革后,个体户营业执照丢失,只需经营者出具情况说明即可。许可证遗失公告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网企业登记公告子系统发布,无需通过报纸发布。

现将个体户注销,需提交以下材料:《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》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、由经营者签字的《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承诺书》、营业执照正本、债权债务清算单、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材料。

此外,如果符合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条件,也可以申请简易注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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